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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的建议

原创作者:江淑芳 来源:龙岩城发集团审计部 编辑:龙岩国资协会 2018-11-13 16:01
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和民营经济的提升,混合所有制发展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于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和民营经济的提升,混合所有制发展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民营企业通过与国有企业的合作,采取改组改造、转型升级、并购重组等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延长产业链,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在壮大国有经济的同时,盘活了民间资本。三是带动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通过混合将国有企业的资本、技术、人才、管理、市场等优势与民企自身决策快、执行力强等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成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的一条捷径。

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若干意见》,对于如何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吸收社会资本,推进股权多元化,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本文就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提出一些建议,具体如下:

一、企业监管

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各有自己的特点,国企比较注重资金安全、规范管理、生产安全等,而非公企业更注重的是追逐利润。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为体现体制的优越性,使合作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更加偏向于非公企业,增加了经营风险及其他的一些经营矛盾。虽然国有企业有意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但是在实际过程中,经常会或多或少地出现一些经营事项监管不到位情况,影响企业利益。

建议: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健全完善产权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促进产权合理有序流动。国资、工商、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企业筹融资

由于企业性质问题,混合所有制企业“短贷长投”的情况比较多,资金链不稳定,融资力度跟不上建设进度。合作的非公企业提供资金能力有限,投入意愿不强,需要母公司持续的资金注入,并且为其提供融资担保,增加了母公司的经营风险。当市场出现变化和波动时,混合所有制企业增资或减持股权时国有企业与非公企业意见难以统一。

建议: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改革。对主业突出、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各大企业,支持其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中外合资、相互参股、规范上市等形式实现股权多元化,推进股份制改革,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探索推进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市属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要建立起国有企业资本按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的机制,通过实施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完成股份制改造,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水平。  

三、国有资本监管

目前,我市在已实施混合所有制的公司中,大部分是多元投资主体的子公司,在国有经济成分首次与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融合时,企业中国有产权与非国有产权的界限是明确的。但当这类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再次投资时,新形成的产权就变得不易明确区分其所有制性质。经过多个层次的投资组合,对国有资本监管机构来说,其面对的纯粹的国有产权将越来越少,而变成各种类型、不同层面的“混合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考核国有企业的业绩、监管机构怎样既避免管理“越位”、又不“缺位”是个新问题。

建议:(1)健全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独资公司规范的董事会建设,逐步引入外部董事,建立起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还国有企业真正的企业身份。(2)完善国资集中统一监管的国资管理体制,以产权为纽带,积极推进产业与金融结合,加快产业与金融等各类资本优化配置,切实履行资产收益、选择管理者和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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